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9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定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特色产业集群,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企业上市为导向,以优化生态为支撑,大力培育创新卓越的“领跑者”企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99号)有关要求,我市制定了《保定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开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市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的必然选择。 二、方案起草原则 《方案》在基本遵循省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坚持突出“保定特色、务实管用、操作性强、坚持创新”四条原则,一是突出保定特色,进一步提升保定现有特色品牌知名度,打造保定智能制造品牌;二是突出务实管用,增强了《方案》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操作性强,方案从培育目的、专项行动、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较强可操作性;四是坚持创新,根据省6大行动细化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坚持创新突破,增加“解绑挂帅”、对标对表两大行动。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培育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提出开展8个行动25项重点工作和5项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培育目标。培育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目标是:到2023年底,培育上市企业1家以上,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左右,“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1%。第二个阶段的目标是:到2025年底,培育上市企业3家左右,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以上,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以上,“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6%。 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主要明确了开展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8个专项行动,25条具体工作举措。 第一个专项行动是企业上市,包括3条具体举措: 1.筛选培育目标企业。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分阶段组织筛选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定向培育。 2.跟踪服务重点企业。建立企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鼓励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形成示范引领。 3.加强培训辅导。对接专业团队,组织“个性化”诊断,开展精准服务,推进财务、法务规范化,健全法人治理体系。 第二个专项行动是数字赋能,包括3条具体举措: 1.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到2023年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专精特新”企业100家,“小巨人”企业10家左右。 2.加快上云步伐。到2023年底,新增上云企业1000家,工业云平台普及率达到50%,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70%,到2025年底,分别达到60%、80%。 3.深化数字化赋能。到2023年底,新增省级数字化车间2个、智能化工厂1个、县域特色产业示范园区2个。到2025年底,全市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力争保持年均2个百分点以上的增速。 第三个专项行动产业提质升级,包括4条具体举措: 1.推动主导产业提质升级。持续优化企业培育机制,打造晋档升级发展体系,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领跑者”企业。 2.落实首台(套)装备政策。鼓励装备制造等县域产业集群企业自主创新,对纳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投保经中国银保监会备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鼓励投保企业积极争取省级补贴资金。 3.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开展技术改造向装备现代化、产品高端化、工艺智能化、生产绿色化升级,加快突破制约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 4.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每年筛选确定3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实施节能低碳绿色化改造重点项目。 第四个专项行动是强链补链,包括4条具体举措: 1.发挥供需对接平台作用。加强原材料、零部件等精准对接服务,对“领跑者”企业先进产品进行专题推介,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加强协同配套。 2.打造融通发展新生态。到2023年底,力争创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载体示范项目2个,到2025年底,力争创建示范项目2个。 3.强化服务支撑。开展特色化工业诊断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工艺、设备、管理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等问题,在集群内转化落地一批科研成果。 4.构建集群产业生态。力争每年打造1个创新资源集聚、产业生态完善、协作配套良好的特色产业集群联盟,构建产业集群产业新生态。 第五个专项行动是揭榜挂帅,包括2条具体举措: 1.政府搭台,企业发榜。引导“领跑者”企业,围绕共性关键、急需紧缺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产业短缺技术难题制定项目榜单,面向社会发榜,征集揭榜人。 2.鼓励“领跑者”企业成为揭榜人。鼓励有实力的“领跑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成为揭榜人。 第六个专项行动是金融助力,包括3条具体举措: 1.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面向“领跑者”企业开发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由专门银行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融资需求匹配授信额度。 2.强化金融服务。银行业全覆盖走访、沟通,深入对接领跑者”企业需求,制定专属服务方案、匹配专属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3.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基金+企业”高效合作模式,支持“领跑者”融资。 第七个专项行动是对标对表,包括2条具体举措: 1.对标对表补强链条。引导“领跑者”企业与省内外集群内“领跑者”企业对标对表,聚焦产业链,推进产业链配套合作。 2.对标对表促进发展。2023年底,推动高阳农机配件、博野绿色新涂料、蠡县光伏和涞源新能源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新增产业集群4个。 第八个专项行动是打造保定品牌,包括4条具体举措: 1.强化标准引领。每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等10项以上。每年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企业1-3个。 2.推广工业设计应用。支持工业设计进园区、进集群、进企业,有针对性开展设计咨询、对接等服务,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3.打造保定特色品牌。实施产品、企业、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战略,加快特色品牌的影响力。 4.打造“保定智造”品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快推进保定制造向智造步伐。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第一个方面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第二个方面是强化主体责任。培育“领跑者”企业,县级政府是第一责任人,要扛起责任,勇于担当,聚集资源,抓好落实。 第三个方面是落实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省政府“1+20”和市“1+11+1”政策体系,用足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第四个方面是实施差异化管控。“领跑者”企业优先纳入省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优先保障。 第五个方面是优化培育环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行动,实现“领跑者”包联全覆盖,并享受各级政府和各涉企部门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依法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对“领跑者”的各类执法检查和服务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