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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通知通告  发文时间:2024-12-20 17:16:30   浏览次数:

涞源县筑锦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一期)

建设单位:涞源县筑锦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东南部,即北屯河与108国道西南夹角处,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6′16.55′′、北纬39°20′18.55′′

建设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站、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2.5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涞源县筑锦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孙经理      15230401999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285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       15081425407

电子邮箱:16427497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即日起公示截止到项目完成



20241220

涞源县筑锦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涞源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