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809803/2023-00055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涞源县统计局组织机构信息 |
涞源县统计局组织机构信息 |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0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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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涞源县开源路1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 8:30-12:00 14:30-17:30(夏季)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312-7321895 负责人姓名:康新利 机构设置:建有党支部1个,内设股室2个(综合股、经济运行监测股),所属事业单位1个(涞源县普查中心)。 机构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拟定全县统计工作规范、制度和统计改革方案,制定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 (三)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普查统计数据。 (四)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调查,负责名录库更新、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产业、 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贸易、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以上房地产建筑业和限额以上投资企业的全面统计工作,指导、监督联网直报企业按要求做好数据采集和联网直报工作。 (八)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开展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及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 (九)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妇女儿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统计监测;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全县社情民意等满足全县社会经济管理方面的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专项调查统计资料。 (十)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住户调查。 (十一)收集、整理全县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地质勘查、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价格等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十二)依法审批、管理、指导和监督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统计系统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十三)组织实施网络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设和管理制度,维护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设备、网络传输通道的安全稳定。 (十四)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统计机构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岗位技能训练,建设高素质的统计专业技术队伍。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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