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76190534/2016-00093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6-11-10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决算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决算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化和政策。

2、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

3、依据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化、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宏观调控的实施办法和人才引进的目标、方案及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统筹管理全县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人员流动工作;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并执行省、市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5、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基本规则,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管理全县人事代理、人事争议、劳动争议、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受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的来信来访。

6、负责全县干部职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各类职工技能训练;组织失业人员的促就业培训。

8、综合管理全县的社会保障工作,干部职工离退休工作,干部职工福利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9、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县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方案,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

11、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做好解困和稳定工作。

12、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并负责人员调配。

13、贯彻执行科技干部管理政策。

14、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5284.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281.85万元,上年结转2.43万元。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5281.85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1.84元;农林水业支出为403.91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6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43.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4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度总收入为5284.28万元。收入比2014年增加49%。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增资及正常晋升调整工资增加;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上调。本年度报表做到了帐表相符、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5284.28万元,同比增加1743.21 万元,增长49 %。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增资及正常晋升调整工资增加;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上调。

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1.84元;农林水业支出为403.91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6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43.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均为5284.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281.85万元,上年结转2.43万元。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5284.2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1.84元;农林水业支出为403.91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6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43.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的原则,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1.38万元,同比减少2.19万元,降低1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8万元,同比减少0.46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管理,减少支出费用。

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同比减少1.71万元,降低49%主要原因: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减少支出费用。  

2015年度年末车辆保有辆 4 辆; 其中新农保1辆,监察大队一辆,都在我单位账上,公务接待 13 批次 ,50人次。

2015年度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74.99万元。办公费11.25万元;印刷费7.02万元;水费1.13万元;电费3.33万元;邮电费6.64万元;取暖费4.53万元;差旅费2.60万元;维修(护)费2.20万元;租赁费7.30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劳务费8.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8.4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9.47万元,主要采购的是货物,货物为电脑及家具用具。

 

八、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151231日,我单位有资产总额97.33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我单位账上共有车辆4辆,其中新农保1辆,监察大队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价值40.66万元,其他办公设置(电脑、家具)等共计56.67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9.4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购买电脑及家具用具。

九、绩效预算信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依据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宏观调控的实施办法和人才引进的目标、方案及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统筹管理全县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人员流动工作;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并执行省、市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基本规则,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管理全县人事代理、人事争议、劳动争议、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受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的来信来访;

六、负责全县干部职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各类职工技能训练;组织失业人员的促就业培训;

八、综合管理全县的社会保障工作,干部职工离退休工作,干部职工福利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九、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方案,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

十一、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做好解困和稳定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并负责人员调配;

十三、贯彻执行科技干部管理政策;

十四、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201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事项,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利息收入、捐赠。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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